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 廷尉正、 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 宗王世,汉为置 二千石,去“丞 相”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 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 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