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 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 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 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 世,汉为 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 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 食租税,夺之权。 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