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 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 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 阳有梅免 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 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 ,缚辱郡太守、 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 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 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 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 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 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 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 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 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 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 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起 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 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 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 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 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