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 二千石欲为治者, 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 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 起。南阳有梅 免、白政,楚 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 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 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 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 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 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 。犹弗能禁也, 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 尉及故九 卿张德等 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 及以法诛通饮食, 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 。数岁,乃 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 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 ,无可柰何。 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 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 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 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 亦使其不言。 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