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 以为人主病不 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 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 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 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 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 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 汲黯请间 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 说,所言皆听, 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 至上前, 皆倍其约以顺上 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 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 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 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 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