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,王令 让之曰:“事主之 行,竭意尽力, 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 不逆上以自伐 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 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 服,逆主罪莫大 焉。以从政为累 ,以逆主为好,行 私莫大焉。故寡 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 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 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 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