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诏 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 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 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闻 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