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 下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 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。其牺曰:公 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 以待之矣。 后二日,夫至。妻 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其药酒也,进之则杀主父 ,言之则 逐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 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然不免于 笞,此以忠信得罪者也 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