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 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 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 闻,往夜告之 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 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 园,弥子 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 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 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 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 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 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 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