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 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 已久乎?君子 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 既没,新穀既升,钻 燧改火,期 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 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 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 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 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