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 为置丞相,黄 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 。自吴楚反後, 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 石,去“丞相 ”曰“相”, 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 ,夺之权。 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