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王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 者,国之残也,而都县之费也 。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 侯者寡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 输私财而富军市, 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,杀牛 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 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 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 夫战之明 日,尸死扶伤 ,虽若有功也, 军出费,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 而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, 完者内酺而华乐 ,故其费与 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