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 郧笞鹩,以受公奉;事私利,枉 主法,猎农民;以 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。初试 官时,倍力为 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居上为右 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 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 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 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欺父母 未有罪而弑君未 伐者也。 何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