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者为同,礼者为异。同则相亲,异则 相敬。乐胜则流,礼胜 则离。合情饰貌者,礼乐之事也。礼义立,则贵贱等矣 ;乐文同,则上下和矣;好恶著,则贤不肖别 矣;刑禁 暴,爵举贤,则政 均矣。仁以爱之, 义以正之 ,如此则民治行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