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 爱於卫君。卫国之 法,窃驾君车者罪 至刖。既而弥 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 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 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 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 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 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 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 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 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 不可不察爱憎之主 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