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 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 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 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 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 ,弥子食桃而 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 “爱我哉, 忘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 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 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 未变於初也,前 见贤而後获罪者, 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 知当而加 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 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