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