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 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 与?”应侯 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 ,复谬曰 :“何为不可?夫 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 私;设刀锯以 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 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 攘地千里。吴起之 事悼王也 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 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 义不辟难 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 不解,主虽绝亡, 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 故君子以义死 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 固有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 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 不可哉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