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 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 匈奴。自榆中 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 以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 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 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 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 直者,筑 长城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