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 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 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 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 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 证案数百,小者数 十人;远者数千, 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 亡匿。狱 久者至更数 赦十有馀 岁而相告言 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 吏所增加十万 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