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李斯 以闾阎历诸侯, 入事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卒成帝业,斯为三 公,可谓尊 用矣。斯知六之归,不务明政 以补主上 之缺,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 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 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 亦末乎!人皆 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 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