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 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。 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