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 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 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 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 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 马被具。而初 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 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 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 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 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 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