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 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 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 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 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 ”,银印 。诸侯独得食租税 ,夺之权。其後 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