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 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 ,且以其故俗治 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 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 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 吏,汉发南方吏卒 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 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 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 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 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