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 ,而郡守、都尉 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 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 白政,楚有殷中、 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 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 邑,取库兵,释死罪, 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 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 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 相长史督之。犹弗 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 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 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 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 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 。数岁,乃 颇得其渠率。 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 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 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 死。其後小 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 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