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 苦之,不予钱。庸 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 连汙条侯。 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 簿责条侯 ,条侯不对。景帝 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 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 夫曰:“臣所买 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 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 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 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