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 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 。十年,初为鄜 畤,用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 文公以兵 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 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 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 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 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