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