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言曰: 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 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 辰家曰大凶,历 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 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