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也。 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 ,其私之者忧之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 ,妾知其药酒也, 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 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 而其酒,上以活 主父,下 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 然不免于笞,此以忠信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 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