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 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 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