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 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 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 以受公奉;事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 威,以法为机,求 利逆暴:譬 无异於操白刃劫人 者也。初 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 主上,用居上为右;试 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 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 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 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 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欺父 母未有罪而弑君未伐 者也。何以为高 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