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 者也。督责 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 其主矣。 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 莫敢不尽力竭 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 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 主也,可不察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