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