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 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 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 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 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 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 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 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 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 晦论弃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