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 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 父母妻子同产坐之 ,及为收帑,朕甚 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 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 ,使重犯法,所从来 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 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 既不能导,又 以不正之法罪之 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 ?朕未见其便 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 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 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