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 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 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 反,下廷尉。廷尉 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 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 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 为证。勃之益 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 急,薄昭为言 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 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 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 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 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 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