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 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 ,令人主自 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 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 。汲黯庭诘弘曰: “齐人多诈 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 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 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 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 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