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