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 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