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 论上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 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 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 ,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