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 赤侧钱贱,民巧法用之,不 便,又废 。於是悉禁 郡国无铸钱,专令上林 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 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 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 废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而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