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曰:“古之治 天下,朝有进善之旌 ,诽谤之木,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。 今法有诽 谤妖言之罪,是使众臣不 敢尽情,而上无由 闻过失也。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?其除之。 民或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後相 谩,吏以为大逆,其有 他言,而吏 又以为诽谤。此细民之愚无 知抵死,朕甚不取。自今以来,有犯 此者勿听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