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 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 阴山,以 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 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 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 。三十四年, 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