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 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 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 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 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 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 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 焉。以从政 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 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 “前吏命胡 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