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 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 次骨。宣为左内 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 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 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 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 专以人主 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 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 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