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 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 并河以东,属之 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 又使蒙恬渡河取高 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 方。三十四年 ,適治狱吏不直 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