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 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 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 事,民多化者。 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 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 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 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 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