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何罪 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 下不知也。臣邻家有 远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 忧之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 之矣。后二日 ,夫至。妻使妾 奉卮酒进之,妾知 其药酒也,进之则 杀主父,言之 则逐主母, 乃阳僵弃酒。 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 然不免于笞,此以忠 信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